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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昨天我因为急着去签一个合同,所以车速比较快。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正在过马路的行人,还好对方没什么大事,就是有点擦伤。我表示愿意赔偿,但不知道应该赔多少,所以想咨询一下机动车撞人赔偿标准是什么?

其他 2018-09-11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事故责任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准; (二)赔偿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三)实际损失赔偿数额、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车辆贬值费用。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以上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五)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你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如果没有导致残疾,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据实索赔,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要和医嘱一致,交通费要和随诊时间对应,有住院治疗的可以按照固定标准所要伙食补助费。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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