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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了没领到证不算结婚吧

离婚 2020-01-07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们的婚姻法律不承认,只需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没有结婚证 你们就属于事实婚姻 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
    其次 关于财产的问题 在谁名下的归谁所有 房屋在你父亲名下 你继承的部分的一半是是属于共同财产 存款你要有证据证明存款数额 这样一半才是你的
    最后 象这种离婚的办理必须到法院办理 因为事实婚姻先要由法院确定后才能出据有效的法律文书
  • 结婚登记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你好登记就是领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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