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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生活不能自理,什么都不会做,现在马上六周岁,是脑瘫儿,女方起诉离婚,请问孩子会判给男方还是女方,小孩抚养费怎么说,看病怎么说

离婚 2018-09-12 21:3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关于孩子抚养费,按以下原则: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生病产生的医药费等双方可以协商,原则上双方都应承担。
  • 根据我国目前婚姻法和婚姻法解释的规定,除离婚诉讼中双方能协议一致外,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法院根据双方的谁对孩子抚养更有利的证据判决的,因此如你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搜集、完善关于此的证据。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善,均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您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关于孩子抚养费,按以下原则: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生病产生的医药费等双方可以协商,原则上双方都应承担。
  • 孩子判给谁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抚养费也会依据当地经济善及抚养人的经济条件酌情确定,治疗费用也是要双方共同负担的。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 可以协议或起诉解决。
  • 有利于小孩儿为原则。
  • 根据双方的条件和孩子的年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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