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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个生意人,平时也是比较诚信的,以前我们都是,拿钱提货,但是对方这次给了我一个承兑汇票,并没有给我现金,出于信任我还是把货给他了,但是又怕期限有问题,我想问一下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可以为多久?

银行 2018-10-11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amp;quot;不得转让amp;quot;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 您好, 票据权利期限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①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自汇票到期日起),在这个期限内持票人必须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要求付款。ps:也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②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的(2年),在做出说明后,仍然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承兑人或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是将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 3.银承汇票拒绝承兑期限——3日内 付款人从收到提示承兑当日起,在3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如果拒绝承兑,必须出具拒绝承兑的证明。《票据法》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对于不符合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规则而导致银行拒绝承兑的,可以按照银行的要求和背书的规则补齐背书,对于背书不规范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或者,持票人也可以拿着银行拒绝承兑的证明,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向票据上所有义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该金额在法定时期的法定利息以及法定必要费用。 4.银承汇票追索权期限——6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追索权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不行使,就会丧失。 5.银承汇票再追索权期限——3个月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再追索权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不行使,就会丧失。 6.银承汇票公示催告申请有效期——3日内 《票据法》规定:丢票人应当在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7.银承汇票公示催告期限——不少于60日 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3日内发出公告,以文字形式向社会公示,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但不得少于60日。 8.银承汇票除权判决申请期限 银行承兑汇票公示催告期限届满,无人申报票据权利,申请人自公告期满1个月内向法院提交除权判决申请书,有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仍需经公告15日后生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请求付款人付款。
  • 银行承兑汇票分为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其中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长期限是一年。《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将电子承兑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延长到了1年。天下通商贸分析,作此规定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畅通企业的融资渠道。6个月的融资期限远远无法满足企业的要求,适当地将其延长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增强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2)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票据盈利能力。延长付款期限将直接延长融资期限,直接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票据盈利能力。 (3)活跃票据市场。在商业汇票本身签发量没有大幅提高的情况下,通过延长票据的交易期限,增加票据市场中可交易的票据数量。 电子承兑汇票贴现流程:办理电子承兑汇票贴现,我们首先在网银上向客户显示帐上有足够资金,然后双方签订转让协议书,客户向天下通商贸指定帐户直接背书,我们收到客户票据电子背书并签收后,把票款打到客户指定帐户,交易完成。 推动电子承兑汇票业务发展。将电子承兑汇票最长付款期限延长到1年对企业来说有着更大的吸引力,企业的财务压力也更小,故这个政策对推动电子承兑汇票业务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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