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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他们两个人感情一直都不怎么好,现在我和我的妹妹也长大了,我们就希望他们两个人能过,没有感情就离婚,所以现在他们也同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配不知道该怎么约定,我想了解一下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呢?该怎么写离婚协议呢?

离婚 2018-09-18 15:20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为: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付出较多方原则;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您好,共同财产均分
  • 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书写
  • 你好,就你说的这种情况,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很长,离婚协议对财产上的约定一般是一人一半,我们提供代写服务,需要可以微信或者电话联系。
  • 你好,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离婚协议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代写。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 可以代写离婚协议书。
  • 您好,对财产的分割方案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
  • 可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法律规定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
  • 你好,我这里可以写的。
  • 你好,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原则为: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付出较多方原则;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 一、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四、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此条规定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五、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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