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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破坏房屋主体承重墙有什么处罚

行政诉讼 2018-09-26 15: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你好,如果引起相关损失,你是需要赔偿的。
  • 恢复原样,罚款。
  • 恢复原状,完成损害的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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