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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规定发放加班费,我们工资分为两部分,基本工资➕业绩工资,当我们公司一直按照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来给我算加班费,前几天被人告的劳动监察部门并且对公司进行了罚款,但这个月发工资时加班费还是按照基本工资作为基数算给我们的,请问我们员工应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9-08-08 04:3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及时再次投诉劳动监察具体可以加我weixing咨询,十五年法律从业经验
    【追问】昨天因为加班费的问题刚刚被罚款10万,这次发工资一开始按照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的总和给所有人算了36个小时的加班费打到工资卡里(多出36小时以外的没有算),私下还是按照基本工资算的全部加班工时,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是不是做了两笔账,一笔是应付检查的?
  • 可向劳动那个监察大队投诉。
  • 新劳动法对加班费的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 新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 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昨天因为加班费的问题刚刚被罚款10万,这次发工资一开始按照基本工资和业绩工资的总和给所有人算了36个小时的加班费打到工资卡里(多出36小时以外的没有算),私下还是按照基本工资算的全部加班工时,我想知道公司这么做是不是做了两笔账,一笔是应付检查的?
    【回答】可以去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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