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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老公是一个很重兄弟义气的人,经常他的一个朋友问他借钱他都是二话不说就给的。连个借条都不给。我就劝他多为我们家考虑考虑,孩子长大了还有很多用钱的地方,没想到说多了他竟然打了我一顿,想问问家暴怎么办应该求助谁啊?

离婚 2019-05-25 11: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 若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好。
    2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若有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 夫妻一方借款没有借条,离婚时法律不承认,除非对方自愿认账。
    但如果你们之间有微信聊天,或者电话录音之类的证据的,是可以承认的。
    建议你现在找对方写一个借条就行了啊。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为了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受暴者要敢于向外界求助,一是向亲朋戚友求助,如长辈、关系较好的邻居。由亲友劝阻,批评施暴者;二向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求助。村(居)民委员会都设有调解组织,由调解组织、基层干部、单位领导进行调解,对施暴者施加压力;三是向妇女组织、工会求助。可以向妇联和村(居)妇代会、单位的妇委会、工会求助,由组织出面劝告施暴者,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处理好案件,必要时还可以支持受害者提起诉讼;四是向公安机关求助。公民人身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公安机关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受暴者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拨打“110”求助,由公安人员到场制止暴力,必要时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实施家庭暴力造成家庭成员轻伤、重伤、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造成轻伤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施暴者伤害罪,受害者要提供法医鉴定、受暴证明。如造成重伤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实施家庭暴力情节较轻,造成轻微伤害的,受害者提出要求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施暴者进行警告、罚款、拘留。  受害者是无过错方,施暴者是过错方。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过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因此付出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由过错方赔偿,造成无过错方残疾的,还应负担无过错方残疾补偿金等。此外,过错方还应赔偿无过错方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无过错方可以在提起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财产损失,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 您好, 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常见的有: 1、报警回执。很多人发生家庭暴力后都会报警,但是警察来到后调解一下就不了了之了。这里我要提醒的是,每次报警务必请警方给夫妻双方都做一份书面的笔录,这样夫妻双方在笔录中对殴打这个事实一般是不否认的,只是在争辩谁对谁错的问题,这个不重要。等到起诉离婚时,可以申请法院向警方调取该笔录。此外,每次报警,一定要向警方索取一份书面的“报警回执”保留。 2、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入院治疗的文件资料。这里我要提醒的是,被丈夫打伤就医的时候务必要跟医生强调说清楚是被谁打伤,并且请医生在记载病因的时候写明白。 3、警方出具的惩罚证明文件。这份证据是我曾经跟一位法官沟通家庭暴力这个问题的时候,法官谈到的证据,说他处理的一宗案卷中就因原告提交了派出所出具的惩戒书法院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我这里所说的惩戒书就是指派出所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然警方不会随意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人作出行政处罚,一般是殴打他人情况比较严重,比如打成了轻微伤(伤情是警方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得出来的)。 4、丈夫写的悔过书、保证书之类。承认自己殴打女方的书面文件或者短信、微信等。 5、村委会或者街道办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丈夫存在殴打妻子的行为的证据。 6、邻居的证明。这里我要提醒的是,如果邻居要作证,最好是出庭作证,而不只是写个书面的证明。 在前面所说的这些证据要尽可能多的收集,而不是只要有了其中一项就够了,能拿到1、3、5项证据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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