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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描述下情况,就是本人到一家公司工作,面试时候做的工作,试用期过后让你去做别的,两者工作性质完全不同,工作时候也不同,本人没法接受,选择了辞职,之后发生一些矛盾,本人就去了劳动局把实情的经过,之后他们公司接到劳动局电话,不满,他们就用我入职时填写简历上紧急联系人,也就是我老公个人信息,查出我家的家庭住址,我家里有几个孩子是男是女,我家车牌号多少,来进行威胁,这算不算泄漏个人隐私,会得到处罚么?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们?

刑事辩护 2018-10-13 22: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威胁人属于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将被处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如在公司的威胁行为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进行精神损失等赔偿,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报警处理或提起诉讼处理。
  • 如果有威胁证据可以起诉,而且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严重影响工作生活可以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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