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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的人,我们结婚的时候我老公把户口迁到了我们那里,后来我们在这边买了房子,今年他又把户口迁到了重庆,请问现在我们离婚要一些什么手续?还有我有他的离婚协议书但是是几个月的了,还可以用不?

离婚 2019-02-23 18: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夫妻双方自己协商解决离婚事宜,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写上达成离婚协议的,只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对房产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进行说明,就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并就该协议书进行备案。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方可以放弃有关的权利,但是应当在协议书中写明,该协议书已经签字即生效。
  •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 虽然你们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你老公现在不认可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你们签的离婚协议书的。你们可以在重庆向法院起诉离婚。 如果我的回复对你有帮助,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来电咨询或来事务所当面咨询。
  • 你好。可以在重庆协议离婚或在重庆起诉离婚。原来的协议书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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