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一个哥哥,是一名农民工,他在去年的时候经人介绍到一个建筑工地干活,从事水泥工的工作,今年5月份的时候,他所在的建筑工地突然停工,房子盖到一半就停止了,我的哥哥也没有收到他接近半年的工资,老板也耍赖拒绝支付给他工资。所以想请问律师,这样的劳资纠纷怎么处理的呢,谢谢

刑事辩护 2018-09-23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资纠纷处理方案: (一)自行协商(劳资谈判) 1、提出谈判意向,明确要谈判的主要议题; 2、确定并相互告知双方参加谈判的主要成员; 3、确定谈判的时间、地点; 4、举行谈判,提出和交换劳资纠纷中的处理意见; 5、就焦点问题进行磋商、让步或变通,提出综合解决方案; 6、谈判达成一致意见,执行谈判成果;7、谈判破裂,邀请第三方介入,继续谈判或者寻求谈判外其他解决途径。 (二)劳动仲裁 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来看,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法律途径,也是民事诉讼前必经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的劳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由于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劳资纠纷,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相应的程序规范,如《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因此对其流程在此不再一一详述。 (三)民事诉讼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一般来讲,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的劳资纠纷案件,通常都会进入民事诉讼程序。起诉 劳资纠纷案件经过劳动仲裁裁决以后,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与劳动仲裁机关同一区域的相应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劳动仲裁中的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均起诉的,一般以先起诉的列为原告。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程序同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申诉 同其他民事纠纷案件一样,在劳资纠纷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如果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两年,当事人则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申诉。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对于申诉案件的受理并无严格的时限要求。
  • 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 您好,您的拼音哥哥与老板发生劳资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四种,第一个是自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下协商解决自己的纠纷。第二是由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通过第三方对双方的说服教育来解决纠纷。第三是去劳动局投诉他;第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纠纷的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株洲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