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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对象结婚一年了,他想和我离婚,我需要还彩礼钱么?结了婚之后我把我所有的钱给他开超市用了,现在还有五万块钱积还,离婚了会怎么判

离婚 2018-10-02 22: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彩礼是不于返还的,但是如果有夫妻公共债务的话,需要夫妻共同进行偿还。
  • 彩礼不用还。超市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其他财产可以平均或比例分割。
  • 如果都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当然不必退还彩礼。共同财产的要分割
    【追问】如果不要超市所有的东西呢?我爸陪送我的家电呢,还有欠我的钱,我都有证据,会怎么判
    【回答】可以委托律师帮你打官司,有意向的话可以致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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