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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十六年,公司无视《劳动法》从来没有让我们休息礼拜天,节假日。肆意让我们加班,并且没有加班费。因为公司领导层经营不善,要被一家国营公司收购,而我们这些老员工就成了累赘,现在公司准备将五十以上没有一技之长的老员工辞退,“我今年五十一岁”。请问我现在还怎么办?根据咱们国家法律,他们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公司应不应该对我们这些老员工以经济赔偿?谢谢!

其他 2018-09-24 14: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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