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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这个小区刚刚建立。很多事情还不完备,现在我们已经有一些业主入户,听说每个小区都有一个业主委员会。所以我们在准备组建业委会,但是不知道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需要哪些流程才能组建呢?请解答!

其他 2018-10-01 22: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设立业主委员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比如你们小区的入住情况。另外,需要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办理,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需要有关资质要求及时间/精力。
  •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 您好,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并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5到11人组成。。
  • 你好,首先要取得业主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注明用途,入住业主达到法定人数的,向当地办事处提出申请
  • 都是居委,街道组织领导下完成的。
  • 您好,您可以参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如下: 1、《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也就是说,业主委员会要成立,首先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筹备组组织,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 2、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之日起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3、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4、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建议您与居委会、房办或房管局联系一下,让他们配合组织成立会比较顺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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