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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老公在职期间因意外车祸去世,有个5岁的女儿,单位应该给补助生活保障金吗,最低生活费的标准是多少,可以补助到什么时候

其他 2018-09-28 21: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单位规章制度。
    【追问】单位规章制度,我也不清楚啊,制度还是他们说了算的
  •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综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28844*20,丧葬补助金为当地月社平工资*6,抚恤金要符合条件才能享受。
  •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规定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社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或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社会困难户。
  • 即最低生活标准,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内,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维持一个人生存的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最低生活标准是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通过精确的统计和计算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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