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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共同借款5万!现在男方逃跑!担保人也找不到!我现在没工作!有一个一周两个月的孩子!没有偿还能力!我怎么办!现在已扣押我三天

其他 2018-11-20 18: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债务人逃跑担保人是要负连带责任,即,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或无法追偿债务的情况下,担保人必须负偿还所有本息的义务。不过,私人是没有权利掠夺或冻结他人合法财产的,即,债权人拖走你的车是违法的。这只有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以法律的手段冻结你的银行账户与财产。由于你们是夫妻关系,财产是共同的,所以,你老公的担保必须以你们的家庭财产做为担保的,即,如果法院裁决你老公的偿还义务以后,法院执行或强制执行可能会冻结你们的全部银行账户与财产以保证执行。
  • 担保人是指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人。
    政府一般情况下不能担保,《担保法》第八条规定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权人是债权人,担保人是担保权人的债务人。
  •   借款中担保的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  1、保证人的责任。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根据《担保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amp;quot;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amp;quot;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一般是第二被告,并且,只有当主债务人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其财产仍不能清偿全部款项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才能产生代为偿还的义务。  2、抵押人的责任。在抵押担保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3、出质人的责任。在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质押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或者将质押权利兑现、转让,所得价款先受偿。出质人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或丧失债权、股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以上就是借款中担保的法律责任。
  • 可以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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