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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给老板打井(我们是雇佣关系,无合同),4月18日我在非工作当时间不小心摔断右腿住进医院.当时老板拿出10000元医疗费.因为我买有保险我也拿出10000元.护理期间由工地小工陪护.每天100元.3个月后我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需要我们老板所在的公司出具一份我在工地上受伤的证明,老板害怕担责任.胁迫我也写个证明(内容是这次受伤与她无关),我没有写.至今保险还没办下来.而且住院时她出得10000元也要写个欠条,小工护理期间的费用也要我出(20天)工地上因为小工在医院护理缺一个人上班工资由我出.开春我有急事借了她20000.因为去年部分工资未结.今年也一直未结.这20000也要写欠条.到现在已经拖5个月了.最近不知什么原因内固定钢板忽然断裂.需要2次手术.医院也催促我赶快去.因为我没钱现在只好在家.我需要给老板写欠条和证明吗?我们工作是在野外,吃住,工作都在一起.真得和老板无关吗?还有2010年打的井后期有点问题,她也要每口井扣我500-1000元不等,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1-09-13 22: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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