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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常年不回家,也不给家里人钱,妻子去法院申请离婚,有两个子女,这些的情况下。爷爷需不需要承担扶养孙子孙女得义务,或者说需要扶养一个?去了当地法院咨询,当地法院说爷爷需要扶养一个,爷爷70了,没劳动力了,在农村。求各位律师给个详细一点的回复。拜托了

离婚 2018-10-17 16:4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爷爷没有义务
  • 由父母抚养。
  •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一种是协商离婚,一般说,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对于起诉离婚:
    1、要有身份证、户口本(有些法院要)、结婚证、起诉状。带上这些去法院立案。
    2、如果结婚证被对方拿走,得去当初登记的地方开结婚证明。
    3、然后等法院确定开庭时间,等候开庭。
    4、一般法院会以简易程序审理,这样在三个月时间,如果以普通程序审理要六个月时间。
  • 如果子女在购买房子或自己建设房子的时候已经成年,也出了资金,应当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出孩子的那一部分,其余才是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离婚时孩子还未成年,或在建设该房子或购买该房子的时候,孩子还未成年,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孩子的份额
  •   《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夫妻间双方均应自觉地履行,特别是在一方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养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扶养。
  • 你好 这个询问当地的社保局
  • 这个是孩子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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