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现在社保有没有联网,我在深圳已经买了10年,现因工作原因必须转到东莞,如果满15年按那个地区的领取。

离婚 2018-10-14 2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以及个体参保人员到达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后,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从2006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为:
      n平均指数=( X1/C1 + X2/C2 +?+Xn/Cn )÷N
      X—当年本人缴费工资;
      C—2005年及以前为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2006年起为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N—本人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国发[2005]38号附表)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岁 233 51岁 190 62岁 125
      41岁 230 52岁 185 63岁 117
      42岁 226 53岁 180 64岁 109
      43岁 223 54岁 175 65岁 101
      44岁 220 55岁 170 66岁 93
      45岁 216 56岁 164 67岁 84
      46岁 212 57岁 158 68岁 75
      47岁 208 58岁 152 69岁 65
      48岁 204 59岁 145 70岁 56
      49岁 199 60岁 139
      50岁 195 61岁 132
      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实际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按从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当年,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缴费工资指数仍按原规定计算并封定)。计算公式同本条第(一)项第1目,其中N本人缴费年限,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至退休时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总的原则,你当年交的多,就拿的多,而且每天都会有一定幅度的涨
  • 公司不依法购买社保,建议先收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向劳动局或者社保局投诉,总体而言,投诉效果还是不错的。交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放弃社保的承诺是无效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保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