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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钱,就不给签字,违约金必须给吗?

其他 2018-10-20 11:4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合同法第54条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b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符合以上合同撤销条件的,可委托律师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欺诈、胁迫等, 3、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合同。 4、合同撤销的期限(撤销权)为1年。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建议起诉处理,具体事宜联系律师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建议起诉处理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合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你好,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只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不管有没得到批准,辞职都生效,而且不用交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之规定,除非具有上列情况,否则员工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的,无需交违约金。
  • 建议起诉处理,具体事宜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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