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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毕业,在一家小公司找了份工作,老板说先试用2个月,过了试用期再签劳动合同。我也不是很懂,但我同学说试用期也要签合同的,不然有风险。我想问问看,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如果不签,公司和个人都各承担什么风险?

其他 2018-12-13 00: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一、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按照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是:
    1、合同中对试用期的一些规定;一般来讲双方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2、试用期的时间与合同年限之间的关系:
    合同年限为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合同年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合同年限为三年的以内的,试用期不昨超过3个月;
    合同年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要签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行)
  • 您好,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与个人建立用工关系了,应该在一个月以内和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在一个月至一年内签订合同的,应该在满一个月的次日至签订合同的前一日,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补偿。你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应该要求和单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很不正规,也不负责人,试用期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的,并且试用期就用该缴纳劳动保险的,你可以和单位直接沟通下签订合同的事情,看看单位的态度,如果不理想的话,自己可以在做打算走。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 3、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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