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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外面接朋友,遇到一群人喝醉酒。话都没说就打我们,导致我手筋断两根。朋友手背上5CM长刀口,但当时我身上也有带一把美工刀。并跟派出所承认。他们动手我用了刀。是否算正当防卫?主要责任应由谁负责?医疗费应找谁赔付? 因为我是学生,对方也是学生。现在学校也不处理,说派出所没来找。我是否需要自己去派出所找?学校是否有责任?

其他 2011-09-14 2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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