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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离婚案件二审一般多长时间能结束?我还有一对双胞胎,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我想要女孩儿。我可以不给男方探视权吗?我和男方没有财产纠纷。二审可以判离吗?

离婚 2018-11-15 2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二次起诉离婚没有特殊情况,通常会判决离婚,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属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但是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诉讼离婚大多数都会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二审时,可以就一审离婚财产分割提出异议,以下是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 在离婚诉讼中,凡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这里提到的六个月的间隔时间,是指原告没有新的起诉证据的情况下必须遵守的时间。如果原告有新的是起诉证据,可以随时进行起诉。
  • 你好,原则上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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