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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哥哥,他平时总是喜欢给家里面闯祸,最近他开着我父亲的车出去,才知道喝了酒之后就撞车了,他现在因为要赔偿对方,车子也撞坏了,所以他想要申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请问一下律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是多久呢?

其他 2018-10-23 06: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是否报警,是否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关于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即交强险条例)第22条之规定,对于驾驶人醉酒驾驶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也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的时效是治疗结束后的两年。需要携带的材料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的要求有些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上都需要以下材料:一、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如是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相关索赔单证上已加盖公章,也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二)事故车辆行驶证;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四)事故车辆保单;(五)索赔申请书(六)事故车辆的损失照片;(七)事故车辆定损单;(八)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和修理明细清单。手续齐全后,保险公司会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理赔的时效是治疗结束后的两年。需要携带的材料根据各个保险公司的要求有些是不一样的,但是大体上都需要以下材料:一、事故双方当事人驾驶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如是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如相关索赔单证上已加盖公章,也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二)事故车辆行驶证;
  • 你好,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期限是: 1、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2、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3、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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