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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不慎撞倒路灯,由于几个小时之前喝过酒,担心酒驾,叫了朋友来顶驾驶员,我们两个都有本。后来交警队我们进行了酒精检测,都无酒后,开具了事故单。现在保险公司理赔怀疑案情有问题,说要继续调查,并对我们做了笔录。我想请问,如果核实替换过司机,保险公司还会继续理赔吗?我们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金额大概是30000元。现在还没有定损,我可以承认更换驾驶员吗?用不用承担责任?多谢各位指点

其他 2019-10-03 05: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保险公司发现冒名顶替行为,有可能就不会再进行理赔了。严重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保险条例》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责任免除条款也会列明醉酒、吸毒等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可不予理赔。
  • 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交通管理法而不是保险管理法,禁止酒后驾车,只是从交通管理的角度考虑。对于保险是否赔偿,必须由《保险法》、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特别的规定。理论上,是否违反交通法规,对于保险赔偿并无影响。因为汽车保险就是在转嫁各种风险,无论这些风险是不是违章造成的,保险公司都应该负担下来。如果要想不赔偿保险金,那么保险公司就必须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把酒后驾车作为免除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形写出来。一旦驾驶员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可以依据这些合同条款拒赔。这样的合同条款,称之为“责任免除条款”。
      但是,《保险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由于这种“不赔偿”的条款,会对驾驶员、车主、受害者产生重大不利后果,保险公司就应该在投保的时候,特别提醒车主注意一下,让他们了解和接受。如果他们不接受,可以选择不投保、或者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否则车主事先不知道这些,投保、交了保费,出事后保险公司却不赔偿,那对他们的打击太大了,会让人觉得保险公司缺乏诚信。
  • 你好,骗保严重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你好,骗保严重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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