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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之前是在湖南长沙那边工作,我很早就给自己买了份人身意外险,已经交了好几年保费了。但是前段时间公司突然决定把我调到上海总部工作,于是我就想咨询一下异地保险可以转吗?异地保险如何转?

其他 2020-01-18 11: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当劳动者从某城市离开时,需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他的参保缴费凭证,到达新城市后,如参保人员符合新就业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并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 意外保险内容:
    保障对象
    意外是无处不在不可预见的,人人都需要意外险,在投保了综合意外险之后,个人还应结合自身工作、出行特点购买相应具体的意外险。
    第一种:保障范围比较广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除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外,只要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是保险责任。
    第二种: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险产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几天到十几天不等。比如随着黄金周出游热潮升温的旅游险,这种保险除了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进行赔偿外,还包含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
    第三种:针对交通工具的意外险,保障期限也为一年,可以承保因为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出现的意外伤害。
    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常出差的人士,还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额外增加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意外保险。
  • 意外保险保障范围编辑
    基本保障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巨灾保障
    巨灾保障即为投保人提供巨大自然灾害保障的险种。巨灾越来越成为了人身安全的一大隐患,灾难保障也成为了人寿保险新的关注焦点。
    很多寿险产品都将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巨灾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专门的“巨灾险”寿险产品比较罕见,而较常见的是以附加险的形式出现,即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的重大损失,给予双重保障。
    不过,类似暴乱及核爆炸(核辐射)等情况,不同于自然灾害,一般不在寿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
    而外出旅行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所购买的短期意外险,如航空意外险,公交车票中所含意外险等,一般只对旅行或乘坐特定交通工具途中发生的意外负责,对地震等特殊灾害是不负担责任的。
    但个别设置有地震免责条款的险种,比如健康险,也可以通过购买附加地震险的方式,增加地震保障责任。
  • 转出流程 ①职工到单位或者直接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合)参保凭证; ②将凭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交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③转入地社保机构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至社保机构; ④社保机构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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