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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工商户,一个员工辞退后,要求赔偿社保,员工工作了13年,但是法人更换了三次,最后一次是2016年12月,请问我们怎么给她算赔偿

其他 2018-10-21 2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体工商户要想给员工缴纳社保,首先需要先开户:
    一、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开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市该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申请参保时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含外地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补缴历年的,还应提供其最早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提供的应提供以下原始资料其中之一,作为依据:
    ①.工商行政部门收取个体登记费(开业、变更)、行管费的发票;
    ②.个体协会收取会费的发票;
    ③.个体协会会员证;
    ④.原始的完税凭证;
    ⑤.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⑥.缴纳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发票等。
    二、开户后给员工缴纳保险流程:
    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到劳动局就业窗口办理就业开户(一般是填写一个申请表),通过后还是带着以上东西到劳动局社保窗口办理保险开户,就可以缴纳保险了。
    一般流程是:给员工办理用工招用(也就是就业窗口),然后办理保险缴纳(保险窗口),每月给劳动局交去相应的保险费就可以。
  • 个人缴纳社保没到退休年龄过世的赔偿: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 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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