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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售楼部开发商手里租了两个门面,时间三年。合同上写明如果有人要买下门面,要通知我本人。如果我也要买具有优先权买下。如果我不买,就要卖给别人。三年之后此门面归房东所有。但是听售楼部说门面已经有人买下,而我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口头或书面通知。这样有没有违背合同?如果将来开发商坚持说口头通知过,我没有法律效力?我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其他 2018-11-06 09: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是有租赁者优先购买的,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就更好啦,您目前是有意买入吗·?如果需要证明口头通知,他方有证据吗?
    【追问】你好,现在无论有没有意买入,别人都已经买了。没有接到任何形式通知,我只是确认听说别人买下了。直到到现在都没有接到通知。合同没有写明是口头还是书面通知。我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坚持口头通知过,口头通知有没有法律效力?就算需要口头证明也需要书面或视频类的白纸黑字签字证明,光口头说也没用吧?如果他属于违背这一条,我通过法律途径,怎么索要赔偿等我的权益。谢谢你了。
    【回答】您觉得侵犯的是您何种权益呢?如果当初正常途径问过您,您没有购买意向的话依旧是可以出卖给他人的,现在您的诉求是什么?希望他赔偿什么?是这样的,我现在在外面不方便用电脑打字,您可以给我个电话吗?具体的话详细聊聊给您一个初步的免费法律建议,您看可以吗?
  • 您好,一般是有租赁者优先购买的,如果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就更好啦,您目前是有意买入吗·?如果需要证明口头通知,他方有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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