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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贷了10万,3年,已还了32000,车子买的时候是16万,可以抵给车贷公司,不用再补钱吗,是不是还要偿还3年的利息和什么违约金

其他 2018-11-13 08: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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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为防止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的方式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变相高利贷提供合法外衣,对违约金数额明显过高、违反民法公平原则或者有放高利贷嫌疑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进行审查,并对过高的违约金进行相应调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因此,已归还借款部分,扣除应付利息后的余额,应当抵充借款本金。
    借款案件中,借款人在出具借条时,可以一并在借条上约定优先偿还本金。如果未约定本金和利息的偿还顺序的,视为优先偿还利息,后付本金。
  • 车贷违约金的收取标准一般是以车贷合同上的规定为准,各家机构可能有不一样的规定。比如,有些银行规定,若还款期限满一年之后,可以提前还款,且不收取违约金;有的贷款机构则要收取贷款金额1%-5%的违约金;而有的则是收取未还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总之各家机构规定差异较大,具体违约金计算方法要以自身的车贷合同为准。以上就是关于不还车贷违约金怎么算的具体回答!
  • 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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