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一个同事,昨天她在工作的过程中滑倒了,他的腿被受伤了,现在正在医院住着,因为工伤住院,所以要请护工,他不知道,可以请几天,他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工伤生活护理费期限是多久?希望律师能够解答一下,谢谢,,

其他 2018-10-25 15: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时间的长短,应该是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判定“是否需要护理”,以及判定病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以此来确定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你好,工伤生活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工伤的程度来确定,主要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部分不能自理这三种,计算的结果一般也与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有关。至于工伤生活护理的期限问题,从失去护理条件时截止。
  • 工伤生活护理的期限,鉴定从不用护理条件停止。
  • 工伤生活护理的期限
  • 由治疗工伤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护理期。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