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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朋友,在去帮别人打架的路上被抓,第一次口供说动手了,对方轻伤二级。之后办理了取保。昨天去第二次录口供,现在转到看守所了,会在看守所呆多久?

刑事辩护 2018-11-17 08: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法律规定,因伤害致人轻伤二级涉嫌伤害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应当予以刑事拘留,并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定罪量刑。2、在刑事拘留阶段,建议你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作为辩护人,代为向法院申请鉴定对方的二级轻伤。法律依据: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 一般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在十四日以内,最多不超过三十七日。
    打架致对方轻伤的,已经涉嫌犯罪,当事被抓后属于刑事拘留。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侦查一般应在三日以内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特殊情况下申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四日,而检察院则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这样刑事拘留的时间为十四日;如果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则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事拘留共三十七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轻伤不仅是拘留的问题,刑事拘留后还有可能面临逮捕、判刑。
      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朋友涉嫌寻衅滋事罪或者聚众斗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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