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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镇里以低产田改造为由,将我两间主房,两间厨房,1.2亩鱼塘,果园170棵,宅基地自由的2.38亩平整,一共补偿两万七千元,2009年7月村里以新农村建设为由,以新农村建设为由,把平整好的高产田以两万五千元一亩,卖给自己的亲戚搞房地产开发。这我才知道被骗,多次县镇领导讨说法,4年来他们相互推委,踢球,他的亲戚搞房地产开发,有利可图,以搞到四期工程了,至今对我还没有说法,我是个农民,已经56岁,对国家政策不懂,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9-30 09: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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