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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您一个问题,我舅舅打电话跟我说他负责了一个工地,但是上面还有一个总老板负责材料什么的,然后我舅舅叫了一个人来工地干活,那个工人摔断了腿,现在商量赔偿问题。那个老板说如果赔两到三万的话他可以负责赔偿三分之二,剩下三分之一我舅舅出,如果要赔个六七八万,就和我舅舅各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我舅舅可能承担一半的话有点困难。所以想问下老师应该怎么赔偿比较好?[捂脸]或者说我舅舅不应该承担责任

其他 2018-11-15 0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应当由用人单位购买。劳动者的工伤应当由施工单位也就是公司承担,如果公司与下级分包老板间有协议的话,公司可以赔偿后向老板追偿,因为你是更下一级的分包人,且没有签订书面协议的话,你不需要承担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申报工伤事故,单位未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
  • 在工地干活受伤,责任应该由谁承担?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公司赔偿。
    1、用人单位未按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确定好责任后,再进行工伤索赔。
  •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这样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核实很多信息的,建议拿资料过来咨询律师,我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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