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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两个人打架了,互打,对方肋骨骨折,肺部挫伤,我这眼睛打骨折了,头晕,但是我的眼睛去年打仗了,眼睛也是内壁内壁骨骨折,这一次他又打到了,我能问一下,咨询一下,去年的事和今年,公安局可能是有案底,我这次住院,这次眼睛又到疼

刑事辩护 2018-11-30 20: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一方的暴力殴打而导致骨折的,是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在进行相关的医疗久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获得了鉴定结果的,可以依照鉴定结果来进行相应的索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如果对方在知晓相应的鉴定结果的情况下仍然不支付相应的赔偿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如果被打成骨折的情况下,只能要求赔偿一次。建议治疗结束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向对方主张赔偿。赔偿标准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等,若构成残疾的,需另支付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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