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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试用期6个月,我现在进公司2个月,还在试用期中,但是发现我与公司不是很适合,向老板和HR提出了离职(面谈和书面都已提出),但是老板以公司难找人为由请求我多做1个月,我婉拒,只答应多做1周。但是后续老板也没有正面回答可不可以,只口头交代哪些工作要做到那个节点。现在问题是:1.明天就是我说的1周的最后1天,但是老板也没有安排人跟我交接,而且老板说要跟我开交接会议,但是昨天订的会议到现在没有开始(理由忙)。2.老板交代的那些工作,因为某些突发状况,还没有到我可操作的进程,所以无法明天前完成。这种情况下,如果老板明天不同意离职手续的签字,HR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其他 2018-11-10 09: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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