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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25年了,2007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因需要公司为我补缴社会保险,公司拿补缴社保当交换条件让我写离职报告,为了能顺利的补上保险,没办法只能违心的写了辞职报告,但想追诉赔偿怎么处理,必竟干了二十几年青春都给公司了。

其他 2018-11-12 21:5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辞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所以,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属于辞职也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您好,这里是房产方面专业的律师,建议您咨询下劳动法方面专业的律师。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律您好,我了解一下仲裁准备什么证据吗?我自己找有没有证据啊,写完了离职公司都拿走了,我以什么样的理由仲裁呢,其中还让我写结清证明,和公司没有任何经济纠纷的证明,我写了没有交给公司。其它的我就没有证据了。
  •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辞职后可以转到流动窗口进行缴纳。
    办理流程:通过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及个人接续证明,个人将材料带着社保机构申请转入个人窗口缴纳,个人选定缴纳档次,分季度或年度进行缴纳即可。
  •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n
  • 离职后,如果在规定劳动仲裁时效内,可以要求公司补保险。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保登记,缴纳社保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当事人一经发现自己没有社保,可以向社保局举报,要求其补缴社保费。
  • 非法辞退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那就聘请律师,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您好,我了解一下仲裁准备什么证据吗?我自己找有没有证据啊,写完了离职公司都拿走了,我以什么样的理由仲裁呢,其中还让我写结清证明,和公司没有任何经济纠纷的证明,我写了没有交给公司。其它的我就没有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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