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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之前在一个公司里面上班,那家公司现在因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现在好像就要被吊销营业执照了,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居然管理处罚法43条的内容是什么呢?如果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那么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刑事辩护 2018-11-10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应对你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于情节是否较轻的问题,不是以伤情为定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伤全部为轻微伤或无伤情鉴定有证据证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存在的)而是结合案情以及事后你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至于本案是否对你的处罚过重的问题,我认为应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 你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对方实际遭受多大的经济损失,你就得按相应的标准来赔偿,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应对你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于情节是否较轻的问题,不是以伤情为定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伤全部为轻微伤或无伤情鉴定有证据证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存在的)而是结合案情以及事后你的态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的,至于本案是否对你的处罚过重的问题,我认为应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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