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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于十月十一号在工地干活,被手提电锯割伤脚,三个脚趾头受伤,动脉和韧带都被锯段,两个指头骨头有轻微的锯伤,现也出院,要求处理,但老板推三推四不予解决怎么办。

其他 2018-11-05 16:0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工伤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你好,能评上残,可以走工伤程序。
  • 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 你好,签劳动合同了吗?现在具体是什么情况?建议来电详谈分析
  •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后依法要求赔偿。
  • 你好,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就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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