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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院拍卖房子后,之前业主欠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谁来交?

物业管理合同 2018-11-24 14: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或由拍卖款中扣除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费用?
    1、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等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部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部分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部分区域的秩序维护作用。
    6、办公以及设备安装设计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国家规定的收取标准分为四级,一级收费标准为每平方1元,不包含税费。二级收费标准0。75元一平方、三级收费标准为0。45元一平方、四级收费标准为0。35元平方。
  • 租户不交管理费,房东要交吗?

    根据相关规定,即使业主与租户约定由租户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租户未缴纳的,业主也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可以要求业主缴纳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

    业主有教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承租人不缴纳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责任。

    《物权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即使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缴纳物业管理费,承租人未缴纳的,出租人也要缴纳,物业公司可以要求出租人缴纳物业管理费。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下,从业主维权的角度看,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 或由拍卖款中扣除,或物业起诉原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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