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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教师,在2018年10月11日晚上我一个人醉驾助力车回家(后被认定为机动车)被交警拦下,没有发生车祸,我一直也不知道它是机动车(2011年我到车管所上户,车管所看了我的助力车合格证,说我的助力车是非机动车,是不能上户的),现在交警说我犯罪了,要移交到检察院,再到法院,听说还要开除我的公职,请问是这样的吗?

其他 2018-11-06 09: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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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一般这种情况是可以委托律师辩护的,可电话咨询沟通
  • 你好,血检酒精度80以上涉刑责。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从轻处罚并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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