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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哥发生事故6月6号发生交通事故,现在责任已经划分,车主承担70%伤者承担30%,医药费用了53000,事故已经过去5个月了,现在赔偿方案下来了,案子费用203865,总赔款金额是178705,但是赔到我们受伤只有120264,保险说他们的计算公式是这样,如下(203865-120000)×70%+120000-30000=14870530000(已扣除保险垫付)25820.9(被保险人垫付)需扣除,标的车维修费用4076,伤者应承担2620.1,上述两项扣除后赔付伤者120264了结此案保险是按总赔偿金178705×70%来赔给我们,请问这样的理赔合理吗,医药费用这样算下来都不是三七分责,而是由我们伤者全部承担了,53000的医药费,按责任划分我们这边是只需承担15900,但是按照他们这样赔法跟划分,伤者已经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了,就不是三七分责了,请问律师,这样的赔偿方案是不是不合理,按总赔款金额178705元,三七分,我疑问很大,劳烦律师为我解答,谢谢

其他 2018-11-06 07: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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