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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妻子认识了,有三年了,这三年时间我一直在国外工作,我在国外也买了一套自己的房子,但是我的老婆现在不喜欢我了,我们想要离婚,我们想咨询一下律师涉外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呢?希望律师能够帮忙解答一下

离婚 2018-11-07 07: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是中国籍吗?若是中国籍的话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分
  •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办理涉外离婚案件的时候可以适用中国法律,那么就意味着在涉外离婚案件处理的时候是用我国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所以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跟那个外国人在婚后购买了一个房子,所以这个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割。
  • 你好,如果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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