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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家20余年,未离婚,未尽到妻子与母亲的义务,不曾与家人联系,在外地与人生有2子,如今因房产等因素,回来起诉男方,诉其殴打对方,请问其有权争夺财产吗?应做哪方面的准备。

离婚 2011-09-18 07:2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在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属于共有,当然有权分割,但如果其和他人同居并生子,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且对于自己的子女未尽抚养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你好,没办离婚手续,还没解除婚姻,可搜集他过错的证据,要求他少分或不分财产,他与另一位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如是可以起诉他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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