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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方户口本拿不到怎么迁移户口,结婚证都有,小孩户口也上了,请问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1-30 10: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户口的问题,和男女双方当初离婚的方式有关系: 1、 诉讼离婚的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 (1)办理户口迁移,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2)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异地结婚迁移户口:  (一)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县)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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