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于今年5月20日在洛阳市区租了一个房子,月租1400,押金两千,年付,一次性付了18800元。协议期一年。当时签协议的时候没有看仔细租赁协议。现在住了半年,由于特殊原因要退房。房东说根据协议他不会退我房租,我仔细看明白了协议,第六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的,签订终止合同书(甲方终止的,退还乙方剩余租金;乙方终止的,剩余租金甲方不再退还)。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我想知道。1、如果起诉能追回剩余的房租和押金吗?剩余房租8400元,押金两千。2、还有找律师的费用怎么收取?

其他 2018-11-15 09: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