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妹妹想跟她老公离婚,现在已经搬出去住了,家里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孩5周岁,一个男孩3周岁,都是跟爷爷在家。我妹妹有癫痫病,好多年了,经常发作,她跟我在快餐店上班,孩子的奶奶现在躺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她老公说等工地完工就回家离婚,现在这种情况我妹妹在抚养孩子方面应该怎么分配,是抚养一个好呢还是放弃好?还有就是财产方面,她婆家就一个平房,存款也没有,怎么分配财产?

离婚 2018-11-30 07: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凡是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的,本案中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的。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看孩子的年龄以及双方的综合条件,看谁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原则的。至于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离婚诉讼中只有过错赔偿一说的。因离婚涉及各人隐私,如果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 家庭财产的分割是可以有孩子参与的,你们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你们的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你们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实那一份可以看成是你们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关于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割家庭财产,他是没有这个法定的权利的,关键还是看夫妻双方的协商。
  • 您好,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