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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家五人打一个至轻伤二级,公局只用七十多岁的人来负责刑事责任,还不赔医疗费,说他是贫困户没钱,我们要民事诉送是否能将其四个人一起来负责所有的费用呢?其它四个都有参与,公局说没证居,我们该怎么办

其他 2018-11-15 15: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伤者治疗结束伤情固定后才会赔偿,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先垫付了医疗费,都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断证明,作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谈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 可以诉讼赔偿
  • 按证据上法院起诉被告要求支付医疗费和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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