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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结婚证,两个人又在一起生活了,最后离婚了,彩礼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 2018-11-15 15:1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 你好,一般不能返还了。
  • 一点可能没有
  • 不能。。。。
  • 一般不予返还。具体也要看生活多长时间,彩礼多少钱
  • 一般不可以。。
  • 要看两人在一起生活的时间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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