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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过生日喝了酒,我的同事和我一起因语言不合将我另一位同事打伤,受伤者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是轻微伤。我到派出所去协调,他的医药费大概8000元左右。我自愿付给他5万元作为补偿,但是受伤者索要10万,我对于10万元无力补偿。受伤者要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怎么判罚?

其他 2018-11-15 13: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伤者治疗结束伤情固定后才会赔偿,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先垫付了医疗费,都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断证明,作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谈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法院最终如何判,是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来适用法律规定,而案件的事实需要有争议双方提供充足的证据加以证明(刑事案件由公安侦查),也就是说判决结果主要与案件事实、与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与提供的证据、律师专业水平等有关。
  • 可以让他到法院诉讼就可以了,正常情况下这种情况不会以刑事犯罪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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