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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时效性?五年之前发生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处交通肇事罪,2018年10月份再提出吊销驾驶证,是否一定要吊销驾驶证?

其他 2018-11-18 23: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符合以下之一的吊销驾驶证:1、一年内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百分之五十的;4、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发生事故后逃逸的;6、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先予扣留,违法行为人无正当理由未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处理的;7、驾驶拼装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因为事故只造成一人死亡,负一半责任,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不会被吊销驾驶证!不清楚可以去……p/问哈 该交通律师
  •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符合刑法中交通肇事罪规定的定罪条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要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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